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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方協議簽訂時間:5月13日-6月30日
正文:
各市、縣、自治縣醫保局,省醫保服務中心、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企業:
為持續推進價格治理,降低體外診斷試劑采購價格,根據安徽省醫保局發布的《2024年體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IVDLM—2024—01)》要求及我省工作安排,現就執行安徽省2024年二十八省腫瘤標志物和甲狀腺功能檢測體外診斷試劑(簡稱“安徽省2024體外診斷試劑”)中選結果落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全省范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瓊軍隊醫療機構),引導和鼓勵其他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自愿參與。
二、采購品種
安徽省2024體外診斷試劑中選產品供應清單(見附件1)
三、采購周期及約定采購量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采購周期屆滿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采購期限。首年采購周期自2026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三方協議每年一簽,續簽采購協議時,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首年該產品約定采購量和上一年度該產品的實際采購量。采購周期內,允許同企業(包括關聯企業)同檢測項目內的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在同企業不同注冊證及不同的包裝規格中選產品之間調整。(關聯企業清單見附件2,具體協議量在醫保采購平臺系統中查看)
采購周期內,采購主體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若提前完成當年約定采購量,超出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供應,各醫療機構仍應優先采購中選產品,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在集采上下年度銜接過渡期間,各醫療機構仍應合理優先采購中選產品)。
四、主要任務
(一)中選產品掛網。2025年5月30日前,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應及時按照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辦公室推送的中選產品清單,將符合規則的中選產品統一按中選價格增補掛網,中選企業無需申報。清單中無耗材醫保編碼或者醫保編碼發生變化的產品,生產企業應及時向國家動態維護平臺申請編碼并做好產品信息維護工作。
(二)三方協議簽訂。定點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須嚴格按照我省醫藥服務采購平臺通知要求,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品種的三方協議簽訂(三方協議原則上應采用電子版協議)。采購協議簽訂后,采購方與中選企業不得再訂立背離采購協議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或提出除采購協議之外的任何利益性要求。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中選企業是保障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的行為。生產企業要按照購銷合同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出現中選產品產能不足的情況,應提前向省醫保局報告。中選企業要按照協議約定,督促前期自主選定的配送企業及時響應訂單并配送,確保產品配送到位。采購周期內如出現非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供應不及時、質量不合格、斷供等情況,將上報聯采辦并視情采取相應懲戒、退出和應急保障等措施。對于失信企業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四)規范采購使用行為。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不得以費用控制、醫療機構使用品種數量要求、未申報采購量、要求企業繳納質量保證金、配送企業開戶數量控制等為由影響中選產品的采購使用。中選產品通過采購平臺進行采購交易,嚴格執行中選價格,嚴禁線下網外采購,不得進行二次議價和任何形式的價格折扣。若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在本通知發布前已有協議,且同一產品價格低于中選價格的,需在執行之日開始后三個月內報省醫保局,經核實后執行原協議低價。在完成協議采購量的基礎上,結合臨床使用實際情況,醫療機構可以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價格適宜的同類非中選產品,但非中選產品采購量不得高于同類中選產品。醫療機構不得在中選產品進院、庫存、使用等環節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五)加強醫保政策協同。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中選價格確定。中選產品的采購貨款,由醫藥企業提出申請,根據《海南省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醫藥貨款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按照統一制定的經辦結算流程,實行醫保基金與供貨企業直接結算。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嚴格按要求和時間節點抓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要相互配合協作,加強對中選產品采購使用、質量安全、供應保障的監督管理,并將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及時反饋至相關部門。
(二)加強監測監管。各市縣醫保局應密切監測中選企業履約情況,對轄區中選產品出現短缺的,要及時核查并協調解決,本轄區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各市縣醫保局要將產品供應清單推送至本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和回款情況開展監測,并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績效考核。
本通知由海南省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海南省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采購周期到期后待接續品種繼續按本通知執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60105聯盟集采擬中選結果清單(與正式公告數據基本信息一致版本).xlsx
附件2:2024年體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關聯企業申報公布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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