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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關醫療機構,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相關企業:
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期已于2026年1月31日結束,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6〕44號)要求及工作部署,為確保第三年采購協議期有序銜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
(一)醫療機構。我市已填報第三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
(三)配送企業。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中選產品配送企業。
二、協議簽訂產品及協議采購量
第三年協議簽訂產品為經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開展中選產品價格聯動和中選無增量資格產品新增工作后的中選產品(詳見附件1)。
第三年協議采購量為我市醫療機構填報的第三年采購需求量(詳見附件2)。
三、采購協議期
第三年采購協議期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自2026年2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量一并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四、協議簽訂方式
協議簽訂主體通過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臺)簽訂三方購銷協議,明確品種、數量、價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并按要求嚴格執行醫用耗材線上采購。
五、工作要求
(一)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及時開放深圳陽光平臺系統,組織采購各方續簽采購協議,持續做好采購監管工作,提醒醫療機構在采購協議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
(二)各協議簽訂主體應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按要求簽訂采購協議。
(三)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保基金將按年度協議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機構作為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附件1: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第三年).xlsx
附件2:深圳市醫療機構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第三年協議采購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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