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藥品信息證書編號:(蘇)-經營性-2020-0005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蘇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03-2026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師支持:北京易歐陽光律師事務所
摘要:
價格治理和價格聯動時間:4月30日-5月15日
業務咨詢電話:0898-66529803
正文:
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經營企業: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價格治理并規范開展價格聯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對我省醫用耗材掛網產品進行價格治理和價格聯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價格聯動要求
(一)聯動范圍
除國家及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按既定規則執行外,所有在海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掛網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均納入價格聯動范圍。
(二)聯動規則
1.國家及海南省參與的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項目的“未中選”品種,按“不高于價格高線”的原則進行價格聯動,“不視為非中選”品種,按該品種“中選價格(未中選限價掛網價格)”進行聯動,平臺給予相關品種集采“未中選品種”和“不視為非中選品種”等字段標識。
2.在“省平臺”掛網的非集采項目品種,若在其他省級采購平臺產生新的更低掛網價,相關企業應在更低掛網價執行后30個自然日內,在“省平臺”進行價格聯動。
(三)其他
按照國家醫保部門對醫用耗材價格風險處置的要求,對《通知》要求的我省首批重點監測產品清單涉及的品種,相關企業需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到“省平臺”進行價格聯動。
二、價格治理要求
(一)集采非中選產品
所屬集采項目在我省執行后,不同意調價或者調價幅度沒有達到要求的,將暫停該企業同注冊證所有同類產品在我省平臺的掛網資格3個月,并視情按照信用評價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待處置期滿且價格調整至符合要求后可恢復掛網。
(二)非集采項目產品
未在新的更低掛網價正式執行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主動向我省平臺申報并同步下調掛網價格的,暫停該企業同注冊證所有同類產品的掛網資格3個月,并視情按照信用評價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待處置期滿且價格調整至符合要求后可恢復掛網。
(三)其他要求
向省平臺申報下調掛網價格,企業申報時須提交《價格聯動申報承諾函》。對未按時進行價格聯動、申報不實、虛構價格來源、選擇性報價等失信行為,查實后將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掛網交易采購的通知》和《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裁量基準(2025版)》相關規定處理。
三、調價期限及申訴受理方式
(一)調價期限
至本通知發布,所有之前已產生調價需求但尚未按要求進行調價的品種,相關企業需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完成調價申請的提交。同時接受企業申訴。對本通知發布之后產生的調價需求相關企業可隨時通過省平臺申報調整產品價格。
(二)調整方式
通過海南醫保服務平臺,進行“招采子系統-耗材招標管理-耗材動態調整”模塊進行價格調整。
(三)申訴材料提交
按“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將加蓋企業公章的PDF版申訴質疑材料在招采子系統“耗材價格治理”模塊上傳,不接收紙質材料。
四、聯系方式工作時間: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業務咨詢電話:0898-66529803。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30日
添加客服微信
為您精準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