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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邁通沖擊波治療機 沖擊波治療儀 便攜式沖擊波治療儀產品說明:
治療壓力
(1)壓力范圍:治療儀治療壓力應在1.0~4.0bar范圍內可調,步長0.1bar;
(2)示值誤差:治療儀應有壓力顯示裝置,顯示值與實際值誤差不應超過±10%。
(3)空氣壓縮機最大輸出壓力:治療儀的空氣壓縮機最大輸出壓力應不大于最大治療壓力的1.5倍。
能量穩定性:治療儀產生的最大沖擊波能量為0.12J,其穩定性應優于±20%。
能量密度:治療頭的最大能量密度1.50mJ/㎜2,誤差不應超過±20%。
沖擊波計數器
(1)治療儀應具有對單次治療進行計數的沖擊波計數器及顯示裝置;
(2)治療儀治療沖擊波數應在1-9900次范圍內可調,步進值為99次或100次,計數誤差不應超過設定值的±5%。
脈寬:治療儀輸出沖擊波的脈寬在0.1ms~4.2 ms之間。
管路的耐壓性能:治療儀的空氣壓縮機與手柄連接的管路應能承受的壓力應不低于空氣壓縮機的最大輸出壓力。穿透深度:治療儀的最大穿透深度應不小于10mm,穿透深度極限值不大于36 mm。
功能
(1)治療儀具有對治療壓力、沖擊頻率、沖擊次數的顯示、設置或調節功能。
(2)治療儀具有氣壓不足的提示功能。
(3)治療儀還應具備獨立的計數功能,記錄子彈體與治療頭總的碰撞次數

